第四十三章 步步紧逼(1/ 2)
“白头鹰也栽了。”
卜沉脸色更是黑沉。
本来手拿把攥,十拿九稳的攻击行动,现在看起来很有些不妙。
对方有一个十分厉害的高手,正在外围肆无忌惮的出手。
那么多手下,根本没有给他造成一点伤害。
最让人无法忍受的是,连白头鹰这种老江湖,也在两个照面之间,就死在那人刀下。
如此身手,怕是对自己也有着不小的威胁了吧。
卜沉心中念头一转,就有些焦虑。
此时回身去帮着手下们对付那梅花刀高手,就陷入首鼠两端,左右为难的境地了。
只要对方拖着打,等到中堂内外的杨府战力合围,自己除了退走,别无他法。
卜沉号称血手,听起来似乎是一个残暴凶狠的人物,实际上并不是。
他反而喜欢用计谋。
做什么事情都是谋定而后动。
有了足够的把握才会动手。
……
那一天。
他藏在转运大烟的车队之中,遇到王子桥悍然刺杀,就没有第一时间出手。
而是观望着,静待出手良机。
即使看到诸世良被刺客一枪爆头。
他惊讶的发现,对方虽然年轻,看起来江湖经验不算太过老到,但那枪法真的是太准了。
双枪连发,简直就像是催命死神一般收割着人命。
枪枪爆头。
没有伤者,只有死者。
如果不是因为中途还要更换子弹,还要躲闪自己这边数十人的反攻射击,只是站在远处攻击的话,恐怕区区十余个呼吸,就能把所有人杀尽。
本来,他一直认为,区区一个只会打枪,身手普通的杀手,又哪里能够搏下巨大名声?
无非就是哗众取宠,被一些好事者,无耻的吹捧为杀手之王。
正所谓山中无老虎,猴子称霸王。
井底之蛙的说辞,不足为信。
但那一刻,他是真的心惊了。
如果是一对一,他甚至没把握能赢得了对方。
就算自己的武艺比起那个枪手要高上十倍不止,也是这样。
毕竟,枪支的攻击距离远,自己要赶到对方的身边,就算是再快,也得花费时间。
这点时间,对方已经能够连出数枪,枪枪要命。
一不小心,就会有生命危险。
寻常的枪手从瞄准到扣动扳机,仍然有迹可寻,更有足够的时间躲闪。
但是,那个杀手,出枪之时身形变换莫测,更是可以从身体的任何一个角度扣动扳机……
翻滚着,跃动着。
跟跳舞一般的。
或者是在袖底,或者是在胯下,更可能是在肩后出枪,偏偏还能打准。
你说难受不难受?
因此,血手卜沉就把自己伪装成为一个普通打手,连滚带窜的靠近了对方十步之内。
突然暴起,付出了肩头皮肉中上一枪的代价,也用一式朱砂印,印在了这个可怕的枪手胸腹之间。
然后,第二个意外发生了。
这人受伤之后,不但没死,反而逃得飞快。
只能见到他双腿裤管被崩得快要裂开,一双长腿踏高跨远,很快就跑入了林中,让自己都追之不及。
也不太敢追,困兽犹斗,他生怕中了对方的回马一式冷枪。
卜沉志在必得的反伏杀,就这么失败了。
他伤到刺客,却没留下对方一命。
而诸世良连同一些手下,当场就死了一大片。
押运的大烟,也被受伤的驽马拉着马车,疯狂的跑下悬崖,掉入崖底淤泥之中。
眼看着大批货物,就这么沉入泥底,卜沉只能发着狠,一定要把对方杀死。
当然,也只能发狠而已。
他找不到那个杀手在哪。
幸好,对方受伤了。
还会越来越重。
朱砂掌特有的热毒,极为难缠,想要彻底好转,一看运气,二要时间。
伤势没好的期间,刺客就是案板上的鱼肉,只要找到,就是他的死期。
因为,没有那种灵巧的步法身法辅助,他的枪法就有迹可寻,可以躲。
于是,他从追踪线索,到灭门陈家……
再到怀疑杨家,试探进攻,到最后确定目标,终于发起总攻。
千辛万苦,终于找到人了。
这次。
绝不能失败。
如此,才能洗脱自己的污点。
就算是损失再大也是值得的。
……
虽然心里觉得值。
但是,真的看到手下的惨重损失,血手卜沉还是眉毛狂跳,心痛的难以呼吸。
在清帮之中,也不是就那么铁板一块。
每个人都有自己直属精锐手下。
这是他们保持自身地位,镇压反抗武装的底气所在。
卜沉镇守烟馆,坐收银钱,每一天都会有着如山如海的银钱入帐。
吃穿用度,都是最精细最昂贵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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