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五章 船坞之后是海船(1/ 2)
今天也没能写完,明早更替本章,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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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晚宣告着白天的辛劳终于结束。黑夜让无数体力劳动者不仅从社会监督中解脱出来,也从工作的惩罚性的时间中解脱出来。《约翰福音》上说:“夜晚到来,人们不再需要工作。”英国某些地区的“盲人的节日”这一说法,习惯上标志着夜晚的到来,此时天色太暗,无法工作。西班牙俗语也说:“太阳落山,工人们自由了。”
在中世纪的许多行业中,上夜班是非法的。市政规定严禁夜晚继续工作,甚至在冬季宵禁钟声前的几个黑暗小时里也不行。1375年,汉堡市政当局要求,在秋天“太阳变成金色”时以及冬季“夜晚到来时”,蹄铁工人必须停止工作。这倒不是说中世纪官员们非常关心工人的身体健康。而是因为夜晚加班除了亵渎神灵外,还有引发火灾的风险。此外,将行业活动限制在白天,在制订税率和制订价格上便于对经济活动的规范管理。为了保证产品质量,工匠自己也常常限制工作时间。工匠艺人发现,夜间烛光太暗,根本无法使用凿子、锉刀和其他精密工具,为了荣誉和利润,也得停止工作。一名熟悉的格言说:“夜间干活是对白天工作的捣乱。”从12世纪开始,英格兰的行会就严禁夜晚干活。首当其冲的是那些需要聪明才智、敏锐视力和充足照明的熟练行当。法国13世纪出版的一本《行业手册》严禁金匠和银匠在夜间干活,因为“夜晚的亮光无法让他们真正把活干好”。在法国第戎发生的一起街头骚乱中,有位刀具商就因为让工人加班到很晚而被捅了几刀。对夜间任何商贸活动,人们更多的是根深蒂固的怀疑,这不仅是因为黑夜总是与魔鬼联系在一起,而且因为不知情的顾客只能听凭那些不诚实的店主的摆布——伦敦马刺行会就在1345年谴责过不法商人的“弄虚作假”。有句古话说:“千万不要在烛光下挑女人,也不要在烛光下挑布匹。”
尽管如此,中世纪里,并非所有城市和村庄的工作都会在黄昏结束。例外的情况很多,如乡间一些必须赶快干完的活或不需要技术的活计。14世纪佛罗伦萨一家大型织布公司的帐本中就有“夜”这个词,表明工人们一直干到半夜。在圣奥梅尔,1358年规定的那些可以在钟声后继续劳作的人就包括水手和织布工。一位中世纪诗人曾抗议不愿意熄灭锻铁炉的邻居:“从未在夜间听到过这样的噪声,/无赖的叫声和叮当的敲打声!”就连裁缝和鞋匠偶尔也会借着烛光干一些粗活。他们通常都是为贵族赶制衣服和鞋子,因而可以不受禁令限制——此外,为第二天的集市而忙碌的工人也不受此限。有一年冬天,路易十四特许巴黎的手套工人工作到晚上十点。那时,手套定单堆积如山,而且师傅们抱怨,如果不让学徒和仆人晚上干活,他们就会赌博。除了带来利润,劳作还是一种社会控制方式。
不过,到近代,夜间劳作的现象开始呈现上升趋势。随着新市场和新生产商的出现,地方经济开始向四周扩展。尽管仍然担心引发火灾,行会和市政当局仍采取了较为宽容的政策。例如,在瑞典,啤酒生产变得异常重要,啤酒商们可以整夜工作。阿姆斯特丹的情况也一样。1573年某天凌晨两点被巨响惊醒时,沃尔特·雅科布森修士怀疑这是附近啤酒厂“将啤酒倒进大缸”的声音。但是,大多数行业的作息时间仍然与城市中产阶级的作息时间相同,一天的工作总在天黑时结束。严格地说,按照英格兰1563年颁布的《工匠条例》,所有工匠和其他劳工春夏两季的工作时间为早晨五点到晚上七八点钟左右,秋冬两季为黎明到黄昏(每天休息和吃饭的时间为两个半小时)。在17世纪的法国,词语“白天干活的人”指那些从日出工作到日落的人。在路易-塞巴斯蒂安·梅西耶对大**前巴黎的生动描述中,记录了每天日落时大批木匠和石匠回家时的情形,街上会留下白色的石膏脚印。
总而言之,大量证据显示,工业化以前的夜间劳作情况非常普遍,尤其是在秋天到春天这段白昼最短的日子里。尽管黑夜里没有了亮光,无数人仍然在城市和乡间辛勤地劳动着。一位英格兰作家在1680年写道:“在这个时代,工匠们以及那些手头有活的人都养成了熬夜干活的习惯。”有些人只延长几个小时,而另一些人则一直干到午夜过后。17世纪的一句格言证实了这一点:“白天想干多少就干多少,晚上能干多少就干多少。”苏格兰也有一句老话:“如果晚上有活干,就赶紧让马进马厩,让妻子上床睡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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